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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一医院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快速检测系统 (快速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者:招投标办公室 时间:2020-11-05 浏览量:613

武汉市第一医院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快速检测系统

(快速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购置以下设备,对外组织院内议价,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议价。

1、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一医院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快速检测系统(快速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项目

项目编号:2020-02-028

2、采购内容

科室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输血科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快速检测系统(快速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

9.9

注:议价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供应商应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供应商应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4)供应商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议价;

(6)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供应商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供应商拟投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在议价过程中提供的经营生产资质和能力证明及诚信情况,如有虚假和情况不符,一经查出,取消其议价资格;已经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

4议价文件的获得

议价文件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除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外)在武汉市第一医院招标办公室发放(3号楼2楼)。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的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不退)。

六、议价响应文件送达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

七、议价地点:武汉市第一医院学会办公室

八、议价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第一医院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7-85332742